一、如果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就要听证吗
并非所有涉及行政事务的诉讼请求,当事人都有权要求进行公开听证。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以及大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必须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法定权益;若当事人特此提出申请听证的要求,行政机关则须依法组织听证活动。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无需自行承担行政机关为其组织听证所需产生的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如果要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吗
前提条件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众多亲属关系中,无生育孩子或仅育有唯一1名子女;具备足够的抚养、培育以及保护被收养者的能力;过去并无任何患上在医疗领域内被视为不宜收养子女疾病的历史痕迹;同时也没有任何可能对被收养者健康成长造成负面影响的违法犯罪纪录;
最后,年龄需满足成年标准,即满30岁以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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