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继承权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要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7、遗嘱继承的还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遗嘱。
一、房屋遗产纠纷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4.被继承人的婚姻、生育和赡养父母及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5.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二、房产遗产如何过户
房产遗产要进行过户的话,那么其过户流程一般是先继承手续,要去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者他凭证。除了这两种证明材料,还需要准备户口簿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和对于已经立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则另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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