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下班后猝死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除非是下班后为了单位的利益,将工作带回家,占用个人时间继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为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
哪些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为工伤有以下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为工作在外出期间受到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是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全文5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