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口需要需要以下资料:
1、分户口需要的证件有:户主及拟分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是分户协议、居委会意见书、和户主同意分户书;
2、若是年满18岁和父母分户,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手续是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居委会同意分户意见书、分户协议、户主同意分户书;如果是结婚立户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如果是离婚需要分户的,还要提供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
3、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如果是农村的,要提供宅基证;
4、购房立户的,要提供房屋的产权证以及购房合同及发票;
5、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6、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7、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一、分户口的条件有: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二、分户口的流程如下:
1、准备好需要的材料。想要分户,一般都少不了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2、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信息。拿到申请表后,填完信息之后提交给村委会审核,通过之后到当地派出所盖章;
3、最后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相关部门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分户。
总之,分户口需要带申请者本人的书面申请、申请者本人的户口本等材料。一般分户口需要具备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等条件。
离婚后分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需要迁户口的,可以拿着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向迁出地派出所或迁入地派出所分别进行申请迁入或者迁出,在拿到《准迁证》后办理迁出手续。另外,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本以及身份证;2、入户申请书;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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