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妈在老伴去世后买了一套私产房。2004年,王大妈也去世,没有为此房办理继承。老人有两个子女,长女韩英(化名)2006年去世,长子韩东(化名)为孩子能就近上学,想将母亲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遂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韩英的丈夫及子女也来到公证处声明放弃对王大妈房产的继承,最终韩东办理了继承公证,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
公证员析案
公证员表示,该房是王大妈丧偶后购买的,属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成为遗产。韩英在其母去世后、遗产分割前去世,她去世前未声明放弃对母亲房产的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韩英对母亲房产的继承权转由其法定继承人(丈夫、子女)继承。韩英的丈夫、子女声明放弃转继承权,最终,该房产由韩东继承。
全文3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