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父母共同出钱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处理
时间:2023-03-12 16:11:57 1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般来说,男女双方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做如下处理:

1、双方协商确定一方占有房屋,并补偿另一方合理的房价款。

2、双方协商不下并都要房的,那么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可以组织竞价。

3、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并都不要房的,那么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可以拍卖房屋,从中获取拍卖款再进行分割。

因此,双方父母共同出钱买的房作为婚房,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子女离婚时将按照以上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由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如果未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双方离婚时应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当然,如果父母双方不确定出资份额的话,那么最终也还是按照共同房产进行处理。

一、结婚的房子算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结婚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视情况而定。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房产证写夫妻名字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办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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