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该地区对婚假的规定乃是13天。
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凡通过合法途径注册结婚者,他们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之外,还将额外拥有十天的婚假。
根据法律条文的具体要求,职工在享受包括年休假、探亲假以及婚丧假在内的各类假期时,企业均需按照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向其发放相应的薪资。
换言之,当职员在享有婚假日期间,所在企业不得进行任何例行的工资扣除,并需视同正常出勤予以记录。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
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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