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延误病情导致死亡赔偿如何认定?
时间:2023-02-04 18:49:39 3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医院因为没有办齐手续或者暂时没钱交费用而延误病人的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

2、医院救护车耽搁太慢抢救不及时延误病人的最佳治疗时间造成病人损害的。

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规律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延误治疗可能是病人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医生的原因,若是由于病人自己延误治疗的,医院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若是由于医院再救治过程中出现了延误治疗的行为,导致病人病情严重,甚至造成死亡的,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与赔偿责任。下

一、如何处理好医患关系

1、于医务工作者来说,要切实转变观念,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要摒弃医者为上的观念。

2、对于患者来说也得转变观念,医生的出发点都是为了病人的身体健康,而不是与患者站在对立面上,多理解医务工作者,他们也很不容易,每天上班都背负着很大的压力。

3、各级医院、诊疗机构要提高自己的医务水平,切实提高治病救人的能力,这样才能救治更多的病人,给患者带来看得见的实惠。

4、医生要和患者、患者家属进行更多有效的沟通。家属很多时候的不理智是因为对患者的病情不清楚,情绪过于激动,这就要求医务人员要将每个病人的病情、用药情况、后续的可能尽量和病人家属讲清楚,让他们有心理上的准备。

5、医院要加强管理,切实杜绝手术医生收取红包现象。本来就有很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如果这种现象不消失,那些家境贫寒的病人就得不到公平的医疗机会,无形中使得医患关系更加紧张。

6、最重要的一点还得依靠国家的政策,破除以药养医的制度,这样医院就不会再开大量的检查、大量的药品以及昂贵的药品,给患者省了钱,自然矛盾也会少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二、医疗事故纠纷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处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第二,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病人的法定权利。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病员及其家属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如果医院方面不积极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且隐瞒和掩盖真实真相,既不解释病人及其家属提出问题,也不提出解决方案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的话,病人及其家属可以提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第三,某些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这时所说的“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是指个体诊所中的医务人员。根据上述规定,发生在个体诊所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该诊所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在各地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对于哪些医疗机构可以自行查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哪些医疗机构不能自行查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四,发生医疗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封病例、有关物证和原始材料。

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要对现场实物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医疗事故办法〉实施细则》也有相应的更为具体的规定。

第五,在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中,对死亡原因不明确的,应当进行尸体解剖。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0条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尸检应在死后48小时以内,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病理解部技术人员进行,有条件的应当请当地法医参加。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因此,病人家属如果拒绝或者拖延尸体解剖,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第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单位支付,不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内。

但是,符合出院标准的病人应当出院,产妇死亡后留有婴儿的,应当由家属将婴儿接出院。

如病人拒绝出院,或者病人家属拒绝接婴儿出院,自病人或者病人家属接到医院通知之日起,费用自己支付。

第七,病人方面可以与医院方面协商经济赔偿费数额,但做个医疗事故鉴定更好,可以在此基础上依法依据商谈赔偿数额,此数额也会更为合理,对双方皆是保障,防止日后因为赔偿过低过高而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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