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办身份证工作时间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早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到六点工作时间办理。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班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除值班人员外休息,周末不办理身份证补办之类的业务。
一、补领居民身份证流程如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二、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如下: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综上所述,派出所负责本辖区的社情、民情;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秩序;负责辖区内户口管理,证明的出具;负责辖区内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以及出租房屋的管理;负责辖区内重点人口的管理。
一、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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