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解析
对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解析一般从二者的概念进行: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违约金的基本类别
违约金的基本类别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
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
3.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
4.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
三、违约金的作用是什么
违约金的作用如下:
1.违约金具有从属性。违约金与违约金的支付不同,前者一般依违约金条款产生,是从属于合同债务的从债,后者仅使债的标的。
3.第二种观点一般以违约金债务人丧生清偿能力后的实际结果来否定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理由不充分。
4.由于惩罚性违约金的数额较多,且多与违约所致损失无关,故更能有效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
全文6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