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安置费什么时候给
房屋拆迁安置费什么时候给要看采取的补偿方式如何,对于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二、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咋办
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
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三、拆迁的流程
拆迁有如下流程: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协商
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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