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证但已举行结婚仪式的婚姻不是合法生效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至于所谓的结婚仪式之类的,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当事人只是经过结婚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不受法律保护。
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姻受法律保护,前提是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构成了事实婚姻。如果是在这之后,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由于我国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所以男女双方的关系依法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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