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起诉阶段,如果经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的,人民检察院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在审判阶段就会作出无罪判决。在司法实践中证据对案件判决结果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是重证据轻证言的,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就会作出有罪的判决。
一、被羁押一定会被判刑么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后不一定是会判刑的,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法院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其二、在被羁押期间,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即将其释放。
即使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如果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二、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是如何的
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是两次。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已经不起诉的能退侦吗
退侦后有不起诉的可能,条件是: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起诉标准。退回补充侦查是指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调查取证,退回的原因是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认为嫌疑人构成犯罪,会将案件报送检察院审查。如果经审查检察院仍然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权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第二次补充侦查后认为嫌疑人构成犯罪,会再次报送检察院审查。经过两次退侦后,检察院不得再次退侦,须要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证据进行处置。这时候,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仍然不清,证据依然不足,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出现了退侦后不起诉的结果。当然,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如果无法补充有效证据、证据严重不足,公安机关有权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也就提前出现了类似于不起诉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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