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支付,申请人无需支付在校期间贷款利息;
2、学生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
3、(1)如毕业后没能还清贷款,按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计息,三年内还息不还本
(2)第四年起按分期还款方式还款,共13年还清。
(1)借款学生携带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哈尔滨银丁香卡,(如证件丢失或本人不便办理,本人或委托人可携带借款学生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办理贷款结清前将款足额存入银行卡中,到哈尔滨银行助学贷款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和平路51号,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对面,哈尔滨银行动力支行二楼,在火车站乘101、28路),办理结清手续并领取贷款结清凭证。
(2)借款学生携带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哈尔滨银丁香卡,(如本人不便办理,委托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银行卡密码)办理贷款结清前将钱足额存入银行卡中,到哈尔滨银行任一网点分两个工作日办理结清手续,第一个工作日提交还款申请手续,并领取贷款结清申请凭证,第二个工作日持贷款结清申请凭证、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借款人还款卡原件到哈尔滨银行柜台打印还款凭证。
(3)通过华安保险微信平台办理结清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hljzxdk”,选中“贷款还款”然后点击“预约结清”。(每周四统一为同学们办理一次还清)
(4)借款学生办理贷款结清前将钱足额存入银行卡中,使用互联网通过哈尔滨银行网站使用网银大众版自行办理贷款结清(网银可在任意哈尔滨银行持还款卡及身份证办理或更改银行卡密码后在哈尔滨银行网站自行注册,然后登陆网银在网上操作结清贷款,成功后贷款信息将显示销户)
1.如果不能将贷款全部结清,可以以单笔贷款金额为基数,分笔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办理方法与一次结清贷款的方法相同,必须办理结清手续,方法见上文),部分结清贷款。
2.如贷款4年,每年贷款金额5000元,共20000元,可以先结清5000元、10000元或15000元。部分结清后,剩余金额将自动采用分期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注:国家助学贷款分期还款说明
1、分期还款,指按还款计划从毕业当年8月1日开始计息,哈尔滨银行将在每月20日从学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扣款,第一次扣款日为毕业当年8月20日,建议分期还款学生每月10日之前将应还金额存入卡中,也可以一次性多存一部分钱放在卡中,银行按月扣取,要保证扣款日卡内有足够余额。
2、按申请贷款时间和贷款类型将借款学生分为A、B、C三类情况:
A类:2015年之前申请就学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前2年为还息期,只还利息,后4年为还本息期,还贷款本金加利息,还款期共计6年;
B类:2015年之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前2年为还息期,只还利息,后8年为还本息期,还贷款本金加利息,还款期共计10年;
C类:2015年之后申请的就学地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前3年为还息期,只还利息,后10年为还本息期,还贷款本金加利息,还款期共计13年。
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汇款
1、将足够金额的钱存入借款的丁香卡中;
2、确保钱已到账后打开,选择个人网上营业厅;
3、首次使用丁香卡网上银行需要注册新用户,绑定借款丁香卡;
4、注册成功登陆哈尔滨银行网上银行,点击左侧个人贷款;
5、选择助学贷款还款;
6、阅读条款,选择“同意以上条款”;
7、界面显示出本张借款丁香卡所贷款的条目信息;
8、点击需要还款的借据号,会出现贷款的详细信息,仔细核对;
9、点击提交,记录好网银流水号。
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钱转入哈尔滨银行卡中。
注:如欲打印还款结清证明,可于网银还款第二个工作日后的任意工作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携带两人身份证原件),到哈尔滨银行任意一个网点柜面进行打印。
哈尔滨银行
电话:0451-86779817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交通:乘公交线16路,23路,53路,64路,74路,83路等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道里七道街)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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