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在贷款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利率调整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不计复利;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我行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国家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予以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更多哈尔滨助学贷款额度、贷款申请办法、贷款申请机构、贷款还款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