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一方过世,另一方可以继承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已尽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一份。
婚前财产财产如何继承
婚前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继承: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婚前财产应当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人继承;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者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前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婚前财产,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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