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般不能用抢注的商标投诉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但是当事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一、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有什么定义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的定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同一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商标局受理第一次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后续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根据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日期确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的日期为准。因此,商标局收到申请的日期应作为判断申请在先的标准。
二、怎样取得商标权
权利人想要取得商标权,应当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方可取得注册商标。《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三、我国驰名商标被国外抢注该怎么办
我国驰名商标被国外抢注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对于侵犯我国企业商标权的行为,应当积极的依据驰名商标、在先权利、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行为来实现商标权利救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全文5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