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情况下,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前,唯有受法律委任的律师方可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
在此建议家属们能够慎重考虑聘请经验丰富的知名律师前往监管场所会晤犯罪嫌疑人,以详细了解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及其向公安部门提供的口供内容等方面信息。
倘若案件已移交至检察机关或法院审理阶段,那么辩护律师将有权翻阅相关卷宗资料,调阅侦查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共犯的口供、书面证言、物证等相关证据,并结合深度研究加以分析,从而精心制定出辩护策略,再根据开庭时的实际状况,为被告人寻求无罪、从轻量刑、减轻刑责、免于刑罚或缓期执行的合法权益,以保障被告方的最大化利益得到保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