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皇岛企业职工退休核查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金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办字〔2006〕77号):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时,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继续支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
第四条: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男职工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退休的,仍由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改由地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改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原行业统筹企业的职工退休,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各地区、各部门及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规定。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要清退回原企业。
二、秦皇岛企业职工退休核查核准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养老保险处审核接收申请材料;
3、养老保险处审核材料,核查认定;
4、将办理结果送达当事人。
全文5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