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职一年的职务发明创造人员由谁负责从时间上看,本案涉及的专利申请时间在发明人离职后一年内;从专利内容来看,与发明人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和原公司开发的技术创新成果密切相关。因此,本案涉及的专利属于原单位离职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工作任务有关的职务发明创造,在管理员工流失时,专利权属于原单位,企业应当关注员工离职后的去向和新申请的发明专利,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企业招聘新员工时,除“辞职后一年内”的限制外,还应对新员工新申请的专利进行必要的审查和检索,以避免所有权纠纷,还要考虑被竞专利与原单位职工本人工作或分配任务的关系,以及原单位现有技术的关系。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完成的专利技术内容与原工作和分配任务有重大关系的,属于职务发明的,视为职务发明创造。下列发明属于职务发明:
<1
<2.在本单位工作之外完成本单位分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
<3.退休或者转业后的发明(四)主要利用本单位资金、设备、零部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原材料或者未公开的技术资料,除同意返还资金或者支付使用费的,或者仅使用本单位的材料、技术条件进行验证或者完成后测试的,用于职务发明的,本单位有权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或者作为技术秘密公开,发明人有权签名、奖励和报酬。对于非职务发明,发明人有署名权和申请知识产权或者作为技术秘密予以保护、披露的权利,职工在自己的工作中进行的发明创造或者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生产的新产品,可以认定为职务发明。对于这类发明专利,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条款办理。如果没有,单位可以通过支付奖励的方式与员工协商转让产权。如果员工离开公司超过一年,他将不再拥有职务发明的所有权,如何识别非职务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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