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建筑物的外墙脱落等非人为导致的高空坠物伤人的,则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人为故意抛物导致的高空坠物伤人,则由实际抛物人承担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
高空坠物保险
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其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同样可以按照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