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通知书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填发的一种强制措施。通知时,一般应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时,再通知其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延长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
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执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引发社会危险性,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通知时,一般应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时,再通知其所在单位。
首先要了解逮捕通知书是由谁发,为什么要发逮捕通知书。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1、依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
2、逮捕通知书应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填发。通知时,一般应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时,再通知其所在单位。
逮捕通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逮捕通知书是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发出的一种法律文书,要求其到案接受调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被逮捕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案件编号、罪名、案件来源、案件承办人、侦查机关等信息,同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委托的律师到场。
按照法律规定,逮捕通知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被逮捕人必须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并注明收到日期。如果被逮捕人拒绝签章或者拒绝到场,侦查机关应当注明情况,在逮捕书中注明,并说明原因。
逮捕通知书是司法机关依法追诉犯罪的重要法律文书,被逮捕人或者其家属应当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逮捕通知书是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发出的法律文书,要求其到案接受调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通知书必须写明被逮捕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案件编号、罪名、案件来源、案件承办人、侦查机关等信息,同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其委托的律师到场。逮捕通知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被逮捕人必须在通知书上盖章或签名,并注明收到日期。如果被逮捕人拒绝签章或拒绝到场,侦查机关应注明情况,在逮捕书中说明原因。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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