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面临着房产屡次出售的状况时,务必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机构的协助与支持,以确保个人的权益不会遭受任何损失。如果双方对相关事项不能够达到一致的理解与共识,您享有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权利,并要求被告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赔偿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假如涉案的开发商存在一屋两售的不当行为,您不仅有资格要求获得购买款项双倍金额以内的赔偿,而且还能要求赔偿其他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所交易的房屋属于二手物业,那么您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卖方甚至可能会面临刑事追究的风险,关于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已经在《人民法院报》上进行了公开报道,您可以在该网站上进行查阅和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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