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宝市某KTV负责人张某私自撕掉配电箱上的消防封条,并开门营业,结果被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拘留10日。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12月17日,张某在灵宝市区AA路经营的一家KTV因存在安全隐患被消防部门查封。24日晚,在灵宝市消防大队与灵宝市公安局AA路派出所联合开展的夜查行动中,检查人员发现张某经营的KTV正在营业,配电箱的封条被揭开。检查人员当即对张某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并调查取证,责令其立即疏散顾客停止营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场所负责人张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社会单位及场所负责人,擅自拆除封条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是违法行为,会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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