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恢复一次性社保补缴政策: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2、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一、什么情况下养老保险不能补缴
什么情况下不能补缴养老保险呢?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内,女:50周岁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申请补缴。
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5、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
二、灵活就业补缴社保能补交多少年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现年龄女不满55周岁,男不满60周岁,可以一次性补缴至年龄差额年限,即53周岁补缴13年,后面按年续缴至55周岁或者60周岁;如果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那就一次性补缴15年;如果此前有缴纳记录,达法定年龄后,延长5年仍旧不够15年的话,可以补缴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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