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不返还彩礼所需提供的证件清单,其中包括聊天记录、书面往来、短信记录、彩礼的证据、证人证言等。这些证件可以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风俗,已经支付了财产,且男女双方具有结婚目的等事实,且不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相关材料。
以下是不返还彩礼所需提供的证件清单:聊天记录、书面往来、短信记录、彩礼的证据、证人证言等,可以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风俗,已经支付了财产,且男女双方具有结婚目的等事实,且不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相关材料。
怎 样 才 能 证 明 你 给 了 彩 礼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彩礼以双方订婚时或者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时确定。然而,彩礼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应当由双方父母保管。在办理离婚时,彩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要证明自己给了彩礼,需要提供与彩礼相关的证据,如收据、转账记录等。如无证据,则彩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彩礼是当地风俗,已支付财产且男女双方具有结婚目的,如无证据,彩礼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证明自己给了彩礼,需要提供与彩礼相关的证据,如收据、转账记录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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