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婚姻关系的继承权有吗
无效婚姻关系没有继承权,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效的婚姻,男女双方相互不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
婚姻关系无效需要法院认定。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无效婚姻一方与他人结婚属于重婚吗
依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撤销后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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