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在离婚时就已经对财产分割作出判决,而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又不提起上诉,又不执行一审法院判决的,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让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什么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法是:
1、协商处理。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独立决定财产的所有权。双方可以同意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分割。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原则作出判决;
2、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由此可见,男女双方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由男女双方按照意义自治原则协商解决。人民法院不能协商的,依照有关原则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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