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请求权消灭的事由
时间:2023-07-27 18:02:45 1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消灭付款请求权的事由有:一是因付款而消灭,当付款人依票据已经支付给持票人票据金额后,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即归消灭。二是因时效而消灭,持票人长期不行使票据权利,超过票据时效,其票据权利即消灭,这个期限称为消灭时效。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区别是什么

1、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权利主体不同。行使追索权的主体既可以是票据权利人,也可以是履行了清偿义务的被追索人,而行使付款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最后持票人;

(2)行使对象不同。付款请求权的行使对象只能是票据上的付款人,而追索权的行使对象则包括除付款人之外的其他所有票据债务人,追索权人可自由地向票据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行使追索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付款请求权的时效是多久

付款请求权的时效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是我国关于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货款支付请求权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所以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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