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辞职报告后可以拒绝周末加班吗
在提交辞职报告后,劳动者在离职期间是有权拒绝周末加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必须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且一般情况下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2.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且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的总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加班调休与工资问题
1.关于加班调休与工资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以调休的方式代替支付加班工资。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加班,就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值得注意的是,调休和加班费的支付方式并不矛盾。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选择了调休,用人单位也应当确保其享受到的调休时间不少于其实际加班的时间。
4.如果劳动者在调休期间仍需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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