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契税、耕地占用税转由地税部门征收
时间:2023-06-07 15:22:03 12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江西省财政厅12月22日证实,自2010年12月起,江西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以下简称两税)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征收。

据介绍,两税划转是中央和江西省顺应改革发展新形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一直以来,江西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都是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采取财政部门直征,国土、房产部门协征的征管方式。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两税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征收,不仅是顺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向的需要,也是整合财税部门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需要,对规范财税管理,提高财税部门决策、执行和监督能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江西省两税收入都保持了较高的增幅,总额由2006年的22.2亿元上升至2009年的67.2亿元,三年翻了两番,两税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由7.3%提高至11.6%.今年1-11月,江西省累计完成两税收入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1亿元,增长52.72%.其中,契税收入完成56.2亿元,同比增长51.31%,耕地占用税收入完成27.8亿元,增长55.66%,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文4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契税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
    更新时间:2024-01-20 11:15:16
查看契税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契税 最新知识
针对江西:契税、耕地占用税转由地税部门征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江西:契税、耕地占用税转由地税部门征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