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理指南
时间:2023-05-10 14:24:28 2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

一、许可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程序:

1、社团依据其章程,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并形成决议;

2、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申请登记。

三、申报材料:

1、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申请书。载明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设立理由、业务范围、主要负责人、办公场所等内容。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3、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

4、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会议纪要。

5、主要负责人情况。

6、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表。(登记表由市民政局统一印制,一式三份)

四、承诺时限:自收到上述文件、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符合规定的批准设立,办理相应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收费标准:登记申请费10元/件、登记费40元/件。

六、收费依据: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厅办函[1996]176号);扬州市物价局1994年5月30日批文。

备注:办理地点在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咨询电话:87961093。

全文4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承诺 最新知识
针对扬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理指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扬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理指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