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有孩子女方必须给抚养费吗
离婚有孩子女方不是必须给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不一定需要付抚养费。如果女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那么女方应当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反之,如果女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女方在平时抚养孩子中,已经支出过孩子日常所需费用,所以女方可以不再额外支付孩子抚养费。
二、离婚后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可予以适当调低。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可以适当调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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