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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给抚养费吗

2021-04-25 1,589人已浏览
  • 丁睿律师

    丁睿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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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离婚必须给抚养费吗 婚姻关系的解除,意味着夫妻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结束。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育有婚生子女的,这时候无论是否离婚,夫妻双方都要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此解除。无论跟随哪一个亲生父母生活,作为亲生子女,孩子都享有要求亲生父母给予抚养费,抚养自己到成年的权利。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可以由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后父母不仅需要给付抚养费,而且要继续履行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除了按月要支付抚养费之外,还可以向对方和法院申请实现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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