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民政局不处理孩子抚养权的相关事宜。要想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双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求助。因为民政局的只有四个职能:第一、救灾救济;第二、双拥安置;第三、婚姻管理;第四、对每个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除此之外,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事宜并不在民政局的管辖范围之内。
离婚必须到领证的民政局吗
离婚不一定要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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