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9号,保险公司组织李先生一行人到香港、澳门、广州等地游玩,一路上,李先生是开开心心,没想到却在旅游的最后一站遇到了烦恼事。
李先生告诉,在旅途中的最后一站广州,导游将他们带到了一家宝石购物中心,李先生相中了一枚红宝石戒指。
李先生说,经过和商家讨价还价,最后他花1999元将这枚红宝石戒指买了下来。
8月25号,李先生旅游结束回到了家,然而他把这枚红宝石戒指给家人展示时,却遭到了一家人的埋怨。
于是,李先生就想把这枚红宝石戒指退掉,然而当李先生拿出付款收据时,这才发现上面只是简单的写了价值1999元,没有任何关于商家以及产品的信息,无奈之下,李先生联系了旅行社。
随后,李先生电话联系上了保险公司的职员,询问退货的事情。
在等待了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出了答复。
无奈之下,李先生想通过旅行社协调退货,然而带团的导游正在外地,双方约定等导游回来后再进行协商。
十一假期,出门旅游的人可不在少数,那么如果遇到了类似于李先生的事情,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据省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旅游消费纠纷的投诉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目前,跟团出游是大家选择出游的一种主要方式,消协工作人员也提醒选择一个好的旅行社,能最大程度地避免类似纠纷。
廉主任提醒大家,出游要注重旅游产品的质量,不要一味选择低价产品,尤其对免费旅游、购物赠旅游等要提高警惕。
许多市民在旅游途中都喜欢买一些当地的特产,节假日期间,不少经营者为吸引游客,往往打出全场大打折、节日大酬宾等很多优惠广告,然而游客在购物时可要擦亮双眼。
廉主任提醒消费者,在旅游途中,如果遇到了购物纠纷,一定要理性表达依法维权,切勿采取过激的行为。
从市旅游局了解到,如果游客认为跟团行程与签订的旅游合同有不符之处,认为权益受到旅行社损害的或对行程中的服务质量有不满意的地方,要注意保留依据、凭证,返程后90天内可以向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咨询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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