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极推进人才安居事业,对各类人才都有优惠和补贴政策,各类人才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深圳安居政策的相关条件。
杰出人才
住满10年可获赠安居房
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的杰出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的住房。杰出人才免租住房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10年届满后可以续租。杰出人才在本市工作居住满10年,或者经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做出突出贡献且入住后在本市工作居住满5年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
领军人才
可选免租房或购房租房补贴
免租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免租3年的住房;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免租期届满后需续租的,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算。
领军人才免租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国家级领军人才150平方米左右
地方级领军人才100平方米左右
后备级人才80平方米左右
购房补贴:
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领军人才,在深圳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购房补贴不超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价的50%,购房单价以申请时市规划国土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计算。购房补贴合同签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领军人才一次性发放30%的购房补贴,剩余70%在5年内等额发放。
租房补贴:
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3年的租房补贴。
领军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
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
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
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
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
不住公租房可领3年补贴
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中初级人才和新引进高级人才(新引进的高级人才,是指在2010年5月14日后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此时间后首次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高级人才),工作单位属于本市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范围,且其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高、中初级人才家庭租赁房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租赁房不超过40平方米。
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标准: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未满46周岁),2000元/月
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未满41周岁),1500元/月
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未满36周岁),1000元/月
具有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未满31周岁),500元/月
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未满26周岁),200元/月
深圳人才安居补贴政策为了留住人才而出发。房地产法。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