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保全房产的执行如下: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清偿;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
一、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啊
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清偿担保债务为担保的情形,债权人以该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其他物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的主要特征是担保物权是设定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特定财产上的权利;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其内容是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
二、担保债权优先性限制有什么
担保债权优先性限制:
1、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
2、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
3、担保物权须经法院审查确认;
4、在担保物权人未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其担保物权的行使首先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得对担保物的占有后再行使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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