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决策流程如下:
1、寻找投资机会。投资经理准备行业研究,根据战略和投资计划,寻找标的并登记在《项目库》。
2、初步调研。投资经理开展初步调研,并编制《初调报告》。
3、签署保密协议。投资经理在企业提供资料时,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企业如无意见,可不签。
4、举行立项评审会。投资经理组织立项评审会,形成《初步立项报告》,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流程。
5、核心条件谈判。投资经理需在正式尽职调查前,与企业就核心交易条件进行谈判并达成初步意向,填写《投资意向书》,包括股权、增资方式,估值方式、估值区间,产业协同等。
6、尽职调查。投资经理组织尽职调查小组,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7、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经理组织投资决策会,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决策,编写《投票登记表》《会议纪要》。
8、签订投资协议。投资经理会同法务、财务等各部门起草《投资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增资协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9、投后管理。投资经理或专职人员、派驻高管对投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和产业协同。
10、投资退出。投资经理编制《投资退出方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退出。
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
基金,募股,股权,契约,募集,投资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私募是相对公募来讲的。当前我们国家的基金都是通过公开募集的,叫公募基金。如果一家基金不通过公开发行,而是在私下里对特定对象募集,那就叫私募基金。基金的法律结构有两种,一种是公司制的,每个基金持有人都是投资公司的股东,管理人也是股东之一。另一类是契约型,持有人与管理人是契约关系,不是股权关系。当前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约型的,但当前中国法律只允许公募基金采取契约方式募集。所以如果要成立私募基金,一定要采取股权方式,这样才有法律障碍。投资证券市场的私募基金叫私募股票基金,只有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才能叫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PrivateEqityFnd)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
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由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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