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提出诉讼离婚,起诉书应当写明的事项有:1、原告、被告的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离婚诉讼离婚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撤诉申请;第一段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及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第二段写明申请事项,即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还要写明请求撤诉的事实和理由;最后,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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