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终止,如果案件本身并未被撤销,公安机关仍会继续进行侦查,如果构成犯罪的,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取保候审后如何撤案
不是解除取保候审就可以撤销案件。二者是不同的概念。
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会解除取保候审。
而有以下情形的,会撤销案件:
1、由于没有给他人,社会,国家或者其他利益团体造成具体明显的危害,所以不构成犯罪的;
2、犯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被特赦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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