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购买汽车保险时更安全地投保
时间:2023-05-31 17:46:02 3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购买车险时如何更安全地投保?

如何根据您汽车的实际情况投保,哪些保险应该投保,哪些保险不应该投保,哪些险种根本不应该投保?

购买新车后,除了办理新车牌照外,投保也非常重要。一些缺乏保险知识的车主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矛盾:发生事故时,有时保险金不够赔偿;没有事故时,有那么多保险就觉得冤枉。

选择合格的销售商

车主在购买新车后,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保险。常见的渠道,一是通过汽车销售商上保险,二是车主直接选择保险公司。

目前,很多汽车销售网点都有代办汽车牌照和保险的机构。车主只要交一定的代理费,就可以用这些钱为新车投保。虽然选择汽车经销商代办保险很容易,但也要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要看汽车经销商是否具有保险代理资格。如果没有,最好不要让他们代劳,以免惹麻烦甚至上当受骗。

第二是咨询代理商,了解车险有哪些险种,他们想投保哪些险种,保险费是多少。

两个主保险必须开启

选择车险时,建议两个主保险必须开启。一种是车辆损坏险,另一种是第三者责任险。这两种保险是车主在事故发生后获得人车损失赔偿的基本保障。

此外,还有两个额外的风险。有人建议车主带上。一个是盗窃,另一个是不能扣除的。防盗救援可以保证车辆一旦被盗或被抢,车主的损失可以得到赔偿。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有一个免赔比例。如果车主对事故负全责,保险公司将有20%的免赔额,主责免赔额为15%,同责免赔额为10%,次责免赔额为5%。为了把经济补偿降到最低,车主最好花100多元买一份不可抵扣的保险。这样,无论车主在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向车主全额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越高越好。

一些车主担心在行驶中发生事故时要承担沉重的经济赔偿,在投保时会选择高保费。然而,车辆的事故率却很低,相当一部分车主仍在花“冤枉钱”。

有鉴于此,建议车主不要盲目过度投保,而应按自己汽车的实际价格投保。新车保险,根据新车实际售价+购车附加费+内饰费用之和,确定哪个档位的保险费。以一辆实际售价12万元的车为例,假设要交的购车附加费为1万元,车主用1.5万元来装饰新车。那么,在选择投保装备时,应以14.5万元作为保险标的。如果是二手车,建议车主到二手车市场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根据汽车的实际市场价值投保。

把限制性条款看清楚

在一些保险条款中,往往有一些限制性条款。投保人应看清这些规定,以免事后造成麻烦。

例如,对于汽车维修问题,所有保险公司都有这样的规定:车主到自己名下指定的特约维修店进行维修。此时,车主要特别注意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店是否是您汽车的特约维修店。一些车主在索赔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车主在自己的特约维修店修车,然后拿收据到保险公司索赔。因此,保险公司确定的汽车损坏与修理费用相差甚远。此时,索赔时会出现纠纷。别忘了索赔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车主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向销售人员索要,并看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索赔时有据可依。因为保险公司会不时修改条款,如果车主不知道当初签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很可能在索赔中蒙受损失。

要求保险公司对自己不理解的条款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将解释作为合同的附件,成为履行合同、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在签订合同前,保险业务员仅提供产品说明,未出示保险合同、保险费率等相关信息的,消费者应当拒绝购买。(1)亲自填写投保单,如实告知投保单信息,不得隐瞒或遗漏,以确保投保后的权益。《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提出质询,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保险或提高保险费率。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给付保险金责任或者退还保险费责任。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签字)栏由本人签字或盖章,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由本人签字或盖章。《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和保险金额确认,无效。在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前,您在连同申请表支付首付保费时,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临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受销售人员以个人或任何其他人名义开具的收据。

3。索取保单并仔细检查保单内容

您将在填写保险单并支付第一笔保险费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收到正式保单。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认真审核,并要求业务员交保险公司更正。如果您确认保单正确无误,请填写保单回执,交给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良好使用合同解除权是指投保人自收到人身保险单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保险费。为保证此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注意:

(1)您在收到保险单时,必须填写保单收据,保险公司一般以收据日期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

(2)投保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本合同不论解除原因,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口头申请无效;

(3)因解除合同的权利影响销售人员的利益,销售人员可以劝阻。这时,你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全文2.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
    更新时间:2024-08-09 14:00:18
查看汽车保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汽车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在购买汽车保险时更安全地投保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在购买汽车保险时更安全地投保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