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刑法》第162条第1款的规定,即若一个人故意隐匿或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若单位或个人故意销毁或隐匿财务会计报告,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162条第1款的规定,若一个人故意隐匿或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单位隐匿或销毁财务报告会怎样?刑法第162条第1款有规定
根据刑法第162条第1款的规定,单位隐匿或销毁财务报告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该条规定了单位犯有贪污、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行为时,单位本身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单位不能通过隐匿或销毁财务报告来逃避法律制裁。否则,单位负责人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单位若故意隐匿或销毁财务报告,将面临法律制裁。根据刑法第162条第1款的规定,单位犯有贪污、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行为时,单位本身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单位不能通过隐匿或销毁财务报告来逃避法律制裁。否则,单位负责人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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