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女方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也可以分户。女方离婚后户口想要迁回娘家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离婚后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之后,户口可以保持不变动,也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出,按照当地规定办理分户。户口保持不变动的话,户籍管理部门会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在户口本上加盖一个离异的章。不过只要不办理户口的变动,那么并不会影响户口所在地,户口还可以继续保留在原户口所在地,也不会影响户口本本身。如果要迁户口或者分户,则会在户口本上记录变更户口的时间或者原因。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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