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不含税的合同一般是指不开增值税发票的合同,但仅仅合同双方协议后决定的价款不含税并不违法,只是合同要讲明双方的税收有谁承担而已。但不开增值税发票是属于逃税的行为之一。
一、公对公转账后对方不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办
公对公转账后,对方不开增值税发票的解决方法如下:
1、先挂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账款,督促对方开发票;
2、如果真的开不了发票,只能要求对方退款,冲平账目;
3、如果对方坚持不退款,可以提起诉讼。
假设以现金支付,原通过对公支付的款项可以开具财务收据,冲回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账款,平帐;如果单位是核定征收方式,没有发票可以用收据入账。但是,如果单位是查账征收方式,一定要取得发票入账。否则,没有发票入账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年终要做纳税调整的。
钱转公帐,必须开发票,不开税务很轻松就能查到,查到就意味着补税、加缴滞纳金、罚款1-5倍。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二手房阴阳合同规避个人所得税
对阴阳合同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税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为了避税而签订的阴阳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合同中故意隐瞒真实交易价格的条款无效。
三、约定不含税,后因税务查到开票
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税款一般为增值税,因此在合同条款中所提及的“含税价”或“不含税价”中的“税”通常指的是增值税。所以“不含税价”实际上就是销售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或购货方不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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