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参与帮信罪行之人的银行账户遭到司法冻结,首要之事便是要明了这冻结措施往往源于涉嫌非法、违背法律准则等行为。
面对此类状况,涉事人员应保持高度配合姿态,全力支持司法机构对相关事宜进行深入调查。
倘若当事人发现冻结措施可能存在误差或误判,可向实行冻结之司法机关提交申诉申请,详细阐述个人立场及理由,同时尽可能地提供有力证据来证明其银行账户内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以及交易行为的规范性。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帮信罪行本身即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即便因银行账户被冻结而带来诸多不便,亦不可忽视犯罪行为所带来的严重性与深远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查封、冻结财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禁止重复冻结原则】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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