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后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做出约定,诉讼离婚的,可以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决定,原则上讲,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陈成长,所以,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以后,不允许随便的变更,但是,司法实务中,经常列外,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初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的意见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离婚以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另行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抚养权,(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如下: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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