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贺您快当妈妈了,为了您能顺利地为宝宝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住院时,请您务必登记与您身份证一致的名字。
2、宝宝出院后,请您的家属持婴儿父母双方身分证到产房或手术室(自然分娩在产房,剖宫产在手术室)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并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妥善保管。
3、宝宝的母亲需在《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下方的相应位置处确认签字或按指印。
4、当您为宝宝确定姓名后,在宝宝出生后三周内,持《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婴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军官证、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院处办理。
5、请您仔细核对《出生医学说明的内容,无误后签字生效(宝宝姓名一旦确认不予更改)
6、办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节假日除外。
————大连市妇产医院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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