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2003年1月6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8、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2004年4月12日)
二、处理医疗纠纷有哪些方法?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调解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有哪些好处?
调解的生命力在于第三者的居间公正裁决和调和,调解中间人的公正和中立显得至关重要,决定着纠纷的调解顺利与否、成功与否。只有脱离了医患双方的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牵绊,才能真正实现调解人态度的公正与公平。在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之外发展民间组织的调解,可以扩大医疗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组织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
目前,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以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价值与优点逐步受到人们的重视和青睐,今已广泛流行。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有着其独特的重要性和优势:
1、能充分发挥作为中立调解人的专家在纠纷解决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协商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使医患双方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参与纠纷的解决。
4、有利于保守患者个人隐私和秘密。
5、当处理新的技术和社会问题时,在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能够提供一种适应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变化的灵活的纠纷解决程序。
6、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和自律原则灵活、快速地解决纠纷。
7、经当事人理性协商和妥协,可能得到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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