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严重醉驾行为时,即便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驾驶员的驾照仍将遭到吊销。法规规定,因饮酒后驾驶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形,即使人民检察院最终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这并不妨碍对该行为所产生的行政处罚措施的强制执行。驾驶者的道路交通安全驾驶资格仍然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吊销,而且在未来五年内,驾驶者均无法重新获得该项许可证来驾驶机动车辆。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手段使其清醒过来,然后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理,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也将面临相同的处罚机制,即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更为严格的是,驾驶者在此次事件发生之日起的十年内都不得再次申请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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